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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禱

赤足嘉爾默羅修女被召反覆思量基督和祂的聖言,永遠活在上主的臨在之中。聖經是我們的祈禱經書,我們從中了解和熱愛基督。我們以默觀打開心靈去接納上主在聖經上、在禮儀內、在上主的受造物中、在我們的兄弟姐妹間、及在我們生活的所有事情件上所顯露出的愛存在。

基督和祈禱

赤足嘉爾默羅修女必須遵從她們「生活盡忠於耶穌基督」及「晝夜默想天主的法律及在祈禱中守望的聖召」。我們神聖會母忠於這項「原始」規則。她重新嘉爾默羅山教父們對默觀祈禱的召喚。她以祈禱為她女兒們的生活基礎及主要活動。因此,教會要求所有德肋撒修會深入到默觀禱告的奧秘,並以此為上主的子民作見証。(憲章第60)

基督: 祈禱的導師

基督把門徒的祈禱提升至祂與天父在聖神內對話的一部份(路加福音11:2-4 ;羅馬書8:15-17 ) 。衪作為榜樣,教師和基督徒祈禱的中保,基督把天主經教授給祂的朋友。這篇福音內的禱文表達了基督徒最重要的祈禱意向,正如我們神聖會母聖德肋撒所指出的,它包含達到完美之道的生活方式。(憲章第62)

默觀

為此,修女們因著自己的聖召而被召叫作默觀祈禱和生活,他們可以不斷祈禱是因為信德、望德及上主的愛德所支持,這樣她們才可以純潔的心在基督內達到完滿的生命。通過這樣的禱告,她們準備自己接受聖神所賜更豐厚的禮物。(憲章第10)

實踐

祈禱和默觀的職務不能只局限於定時參禱告。相反,根據會規的精神,它必須完全滲透赤足嘉爾默羅修女的整個存在。這樣她們將走在永生上主面前(列王紀上18:24 ),把信德、望德、愛德不斷付諸實踐,亦使她們的整個生命成為與主結合的虔誠祈求。因此,禱告必須是團體生活及每一位修女個人志向的首要任務。(憲章第61)

A. 禮儀 Collapse
我們的會規精神和創會人的榜樣強調在嘉爾默羅生活中全面及全心參與神聖禮儀的重要性。(憲章第65)

彌撒聖祭是我們分享基督祈禱的最高表現。彌撒外修女們整天在個人祈禱中繼續這種參與。禮儀豐富了個人的祈禱,從而使我們能夠進入堪當慶祝彌撒奧跡的默觀中。修女們要經過符合教會的禮儀培訓,好讓他們可以充分理解和積極而有效地參予神聖禮儀。 (憲章第63)

1. 彌撒

修士修女一起聚集慶祝彌撒聖祭時,他們了解教會的奧秘及明白正在參與基督逾越奧跡及祂的司祭職務。

事實上,通過言語字,聖事和禱告,基督滋養和聖化祂的教會,並藉著聖神之恩與教會結合,好讓她能祟敬天父的光榮和獲得整個人類大家庭的益處。

因此,團體通過慶祝聖體和聖事,宣讀聖言和歌唱聖詠來建立和自我更新,亦藉此表現它與普世教會的共融,並為天國來臨作出本份。 (憲章第64)

聖體聖事的宴席是團結在愛內共融的標記。通過參與同一餅酒(格前10:17) ,團體成了一心一體。 (憲章第66)

所有的修士修女必須每天參與教會生命之源及高峰的彌撒聖祭。彌撒後繼續祈禱一段適當的時間以感謝上主。 (憲章第66)

2. 朝拜聖體

團體生活的中心是居於基督聖體的臨在,正如會母聖德肋撒修女所說:「我們在至聖聖體中的伴侶」 。它促進了與主的共融和滋養德肋撒團體為教會的祈禱。所有的修女們每天必須到聖體櫃前去欽祟衪,並以符合教會規定及自己修院傳統的其他方式朝拜聖體。 (憲章第67)

3 . 教會的祈禱

聖體聖事的讚美和感恩,對救贖奧秘的紀念,以及對天堂光榮預示的慶祝,整天都在日課中延續。通過這些禮儀文,每個團體與上天及地上的教會一起參與基督為整個世界的救恩獻給天父的不斷讚美和懇求。 (憲章第68)

每個團體都以特別的方式代表聖教會在祈禱中,並為整個基督妙身和及當地教會履行祈禱的職務。因此,每個團體每天都共同慶祝符合教會的規定的 Liturgy of the Hours -包括早禱,讀經,中間的三個小時的Terce, Sext and None,黃昏祈禱及晚禱。 (憲章第69)

B. 個人禱告 Expand
基督常在山上獨自祈禱,祂的生命恆常被祂與天父的談話所滋養。赤足嘉爾默羅修女效法基督,在教會中為不斷祈禱的生活作見証。因為祈禱是「朋友之間的親密交流,經常與我們知道愛我們的祂縈繞在孤獨中」,它涉及修女們存在的每一層面。祈禱在她們的生命中注入信、望、愛三德,從而引領至福音成聖之路。 (憲章第78)
C. 心禱 Expand
符合德肋撒的傳統,每個團體每天一起默想兩小時。一小時在早晨、一小時在晚上,應在日程表予以規定。除非修院分會在特殊情況下另有更適合的地方,心禱應在教堂內歌詠團座位進行。因特列原因而無法參與共同祈禱的修道者應在修院院長的同意下另預時間作默想。 (憲章第79)
D. 靈修閱讀 Expand
由於祈禱是與上主友好的交談,而上主「像朋友一般與人共處及說話,好能吸引他們及與人共融」,要在祈禱生活中進步就必須充份地認識上主的話語。

為此,會規訂定修女們必須不斷把上主的話存在心中。她們要細心研讀整部聖經 - 尤其是福音 - 並默想他們以得到耶穌基督的真知卓見(斐理伯書3:8)。

除了以聖經為靈修閱讀外,修道者必須以教父的作品、訓導的文獻,及我們修會的聖人 – 尤其是聖女小德肋撒及聖十字若望的著作,以及其他神學和靈修的書籍滋養自己。這樣她們將可更新她們的靈性培育。她們每天應奉獻一小時左右作靈修閱讀。 (憲章第80)

E. 緘默 Expand
為了促進嘉爾默羅的標誌 – 即祈禱和獨處的氣氛,所有的修女們除了必須的情下,為了職務的緣故,或得到修院院長的許可,其他修女為某種需要而溝通以外,均必須慎重保持緘默。即使執行工作和職務時,修女都要保持適當的寧靜以確保修院為真正的祈禱之所。院規所訂明的緘默時間會從晚禱後開始貫徹到翌日早禱的結束。 (憲章第82)
F. 獨處 Expand
會規訂明修女必須在主的臨在中獨處,好能獻身於祈禱、學習或工作上。故此她們除了與團體一起或家務職責以外,都受各自逗留在自己的靜室內。沒有修女院院長的許可,修女不可進入別人的靜室。 (憲章第83)

修院不應有一個共用的工作室,但這並不排除不同修女接力完成一項工作或幾位修女一同去做需要合力才可完成的任務。即使在這些情況下,修女們依然要保持沉默及反思。 (憲章第84)

G.禁閉 Expand
為默觀生活

在獨處中不懈地追求上主就像走到曠野一樣,天主引導並帶領我們到那裡去談心。(歐瑟亞書2:16)很多人在聖神的推動下回應了基督的邀請作祂的門徒(馬爾谷福音6:31) ,並私下到荒野的地方崇拜天父及聽祂的話語。他們選擇了更好的一分,是不從他們奪去的。 (路加福音10:39-42 ) (憲章第105)

完全奉獻給與世隔絕的獨居默觀生活的團體,在基督的奧體內持有特別的地位,因為他們提供一種獨特的犧牲方式以光榮上主,他們以身作則,並通過神秘的使徒聯系,以自己神聖的果實豐富了上主的子民。 (憲章第106)

這樣的生活仿效基督「在山上獨自祈禱」。它分享祂的逾越奧跡,因為它是一種為復活緣故的死亡。此外,它以特殊的方式,完成了教會作為新娘的默觀使命,並以此作証。因為新娘與基督一同隱藏於上主之內,恆常尋求上天之事,並常守候基督的再來(哥羅森書1:1-4 ) 。 (憲章第106)

德肋撒的禁閉生活

從她的改革之初,神聖會母德肋撒修女根據福音及嘉爾默羅的原始默觀聖召,選擇了禁閉的生活來標緻及實踐跟隨基督。她這樣做是代表教會為光榮上主而為靈魂而戰。(憲章第107)

益處

根據聖德肋撒,自由選擇的禁閉帶來與外界事物的徹底分離,從而導致內在的棄絕,它涉及為尋找基督淨配 - 默觀的活水 - 而度的靜默及獨處的生活。它有力地幫助那些願意「獨自與祂獨處」的人,在如姊妺般在基督內共融的快樂經驗中,達到神聖的自由精神。 (憲章第107)

德肋撒禁閉的目的和要求仍然有效,他們與的基督門徒和福音上自我棄絕的原則是一致的。他們維護團體生活的自由與和諧,並促進為教會在默觀生活中作完全的自我奉獻。 (憲章第108)

教宗禁閉令

按照他們的默觀聖召,赤足嘉加爾默羅修女必須遵從教宗禁閉令,即根據教廷法律及現今憲章所包含的基本法則下所訂的禁閉令。 (憲章第109)

範圍

 

教宗禁閉令的範圍包括修女的所有居住空間,包括她們的花園和果園。禁閉地區的範圍應以固定的物質構成,以保障適合德肋撒團體的私隱及反思。除了由民事法所訂明的安全出口,這個固定的間隔必須防止進出。出入禁閉範圍的門戶必須裝上有鑰匙的鎖。 (憲章第110)

 

應以固定的材料建立格柵以分隔專供修女所用合唱團的位置及教堂的其他部份,修女們應該可以看到祭壇,聖體櫃和讀經台,好使她們可以更投入地參與禮儀。格柵或祭台的其他地方應有一個面積足夠派發聖體給修女們的出口。必須選擇一個適合的地方進行修和聖事。該處必須設下固定的格柵。 (憲章第111)

會客室應以固定的材料建立格柵,神聖會母希望這成為與世分離及放棄最珍惜的人事的標記。 (憲章第112)

為了運送必需品進出禁閉範圈,可根據修會的傳統安裝轉盤。如修院有特殊需要,總會長經宗座特殊允許可授權使用另一種更有效的方法。 (憲章第114)

進入和離開

根據封閉法則,修女們、初學生和望會生必須住在修院所設的封閉範圍內。除非在普通法規及目前憲章預先定下的情況下,他們均不得外出。

同樣地,除非在普通法規及目前憲章預先定下的情況下,該法還禁止外人進入修會的封閉範圍內。

外出的修女及進入封閉範圍的外來人士必須專注及儘快完成需要辦好的事情,並且不應捲入其他事務。 (憲章第115)

會客室和溝通方式

接待客人必須為了在真理和愛德中相互啟迪,參與的人都應獲益。探訪絕不能打擾團體生活或損害默觀生活適當的反思。探訪時間亦不能干擾修女的禱告和工作。

應小心考慮溝通方式,避免任何損害默觀生活及修女團結的行為。 (憲章第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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